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指导思想,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特制定本承诺书。

  一、责任期限

  2023年3月6日-2024年3月5日

  二、责任目标

  杜绝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三、责任内容

  (一)实验室管理处主要职责为:

  1. 成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2.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发布或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和完善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 组织检查与督查实验室安全,反馈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重点做好剧毒品、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危险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相关实验室的重点监管工作。

  4. 负责学校实验危险化学品仓库及废弃物中转站的安全管理,负责安全合法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

  5. 督促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等。

  6. 督促和指导各学院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二)各二级单位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其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领导责任人。主要职责为:

  1. 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和工作体系,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制订和完善适用于本单位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守则、值班制度等)。
  2. 定期组织学院进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时配合学校做好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效果。
  3. 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应急演练等。
  4. 编制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年度报告,工作内容列入单位考核的指标。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配合学校做好安全信息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5. 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如保持室内整洁有序,建立实验室危险物品台账等。

  四、各单位安全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履行相应责任。

  五、本承诺书一式叁份,保卫部(处)、实验室管理处、责任单位各执壹份。若遇到责任人工作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实验室是进行实践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了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结合学院实验室工作的特点,制定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试行)。

  一、 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采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学院党政领导和实验中心组成学院安全督导组,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教育和督查,不断提高全院师生的安全意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院长、书记是学院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学院实验中心协助分管副院长负责日常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督查。

  二、 实验室安全管理

  实验中心负责确定各教学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各科研团队确定所属团队每一间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各教学及科研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要与学院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稳定暨综合治理与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安全负责人应在每学期初对本实验室成员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研究生和本科生导师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实验操作岗前培训。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实验室的应急预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杜绝玩忽职守现象。

  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和每学期放假前,由学院实验中心进行例行的安全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学院安全督导组负责定期对学院实验室安全进行督查,将督查情况通报全院,并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是落实整改意见的第一责任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对整改不落实者,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提出处罚意见。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主要负责本实验室日常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张贴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和重要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入实验室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纠正,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及上报,对故障进行及时报修。

  若因科研合作项目需要,非本院人员进入我院实验室工作,经由科研团队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进实验室工作。

  三、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

  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院、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事故性质、原因、后果等情况,对科研团队负责人、导师、主要责任人追究责任,分别作出警告、通报批评、停招研究生、直至学校处分等处理。

  四、本细则解释权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无事故,学院与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1、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安全警钟长鸣。

  2、对进入实验室的开展实验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熟悉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3、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易致毒化学品、病原微生物、特种设备、实验室“三废”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权制止违反安全工作规章规程的行为。

  4、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值日值班制度,做好通风消杀工作。每天对实验室进行巡查,检查水电、门窗等。对特种设备、危险性大、性质不稳定的化学品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院。

  5、熟悉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大型仪器等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使用登记和维护。正确使用灭火器。保障实验室环境整洁、卫生、有序。做好进入实验室人员的管理与登记。实验室禁止吸烟、饮食、打闹、住宿。

  6、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实验室需要穿实验服或防护服,正确佩戴防护眼镜、安全帽、面罩等防护设备。进行化学、生物安全和高温实验室不得佩戴隐形眼镜。穿着化学、生物实验服或手套不得随意进入非实验区。

  7、严格执行实验室物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对危险化学品建立账本、定期检查盘点,做好出入库和使用记录。对危险药品及时归橱上锁。严格执行“学校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做到“双人管理、双人领、双人用、双人开锁、双帐”的“五双”管理;按规定程序申购(或领用),并做好库存、使用等记录。

  8、规范收集化学废弃物,废液收集建立台账。实验“三废”排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暂时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实验“三废”,要分类收集、妥善保存。

  责任书有效期:2022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承诺书签字表

序号

所在实验室及办公室

安全责任人签字

签订日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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