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相关规定与材料

青岛农业大学固定资产处置工作流程

  

  1. 使用人或单位资产管理员先将要报废处置的资产提交到《待报废与闲置平台》上公示(两个月)——

  注意:①资产处置一年两次,均在开学初进行,所以资产闲置要在学期末及时提交闲置申请并告知管理员及时审核通过,需公示满两个月后才能进行处置。公示期不满或正在项目变动的资产不能进行下一步的处置。

  ②闲置申请提交时要注意正常资产闲置和待报废资产闲置申请时要分开提交。正常资产闲置一定要上传实物的完整图片,确保资产编号完整,设备存放完好。

  2、资产使用单位管理员提交《青岛农业大学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和《青岛农业大学资产报废鉴定清单》(各一份)给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鉴定审核——资产管理员在固定资产系统提交《青岛农业大学资产处置报告单》——资产管理员打印《青岛农业大学资产处置报告单》(一式三份)提交给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将《青岛农业大学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青岛农业大学资产报废鉴定清单》和《青岛农业大学资产处置报告单》一并提交给资产主管部门——资产主管部门汇总统计提交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审议后——资产管理处发布招标公告。

  3、投标商现场查看报废实物——投标(开标)——中标商进入国库系统缴费——中标商清理运走报废资产。

  注意:报废资产在实物处置前,仍由各使用单位妥善保管。清运时需要资产使用人到现场确认。需要确保清运设备与 本次报废鉴定清单上的仪器完全相符,如有丢失,资产使用人退休或离职时要照价赔偿的。

  4、资产管理处在固定资产系统审核《青岛农业大学资产处置报告单》——资产管理处将《青岛农业大学资产处置报告单》提交给财务处审核——财务处审核后系统销帐——资产处置完成。

  2、资产管理员固定资产系统处置操作如下:

  

  

  

  

  保存提交没有错误后打印资产处置报告单(一式三份)交给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